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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价费公示

信息来源于:汉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9/27
单位名称
汉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单位性质
事业
单位地址
汉寿县龙阳镇沧浪西路248号
邮政编码
415900
负责人姓名
王华维
联系电话
0736-2855689
收费变化原因
收费项目标准变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产地检疫收费标准
屠宰检疫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文号
备注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
1、大家畜(指牛马驴骡驼等)
头(匹)
3元
6元
湘价费[2011]205号
湘价费[2012]24号
1、对一个批次出栏猪50头、牛30头、羊50只、禽1000只(含)以上的,产地检疫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60计收
2、对一个批次出栏200头、牛50头、羊200只、禽6000只(含)以上的,产地检疫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40计收
3、对日屠宰猪500头、牛100头、羊300只、禽10000只(含)以上的,屠宰检疫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60计收
4、对日屠宰猪1000头、牛200头、羊1000只、禽50000只(含)以上的,屠宰检疫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40计收
5、对日屠宰猪2000头、牛400头、羊3000只、禽100000只(含)以上的,屠宰检疫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20计收
2、中家畜(指猪等)
头(只)
2元
4元
3、羊

1元
2元
4、犬

2元
5、禽、兔、鸟类
羽(只)
0.1元
1元
6、雏禽(10日龄以内)
羽(只)
0.05元
7、蜜蜂

0.5元
8、大型野生动物(指象狮虎等)
头(匹)
15元
9、中型野生动物(指狼等)
头(只)
10元
10、小型野生动物(指野兔等)

5元
11、其他动物(含各类观赏动物)
头(只)
1元
12、实验小动物

0.4
13、零散脏器类(含头、蹄、血)
公斤
0.05元
14、跨省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
(指牛等)头(只)
30元
(指猪羊等)头(只)
15元
15、精液(指0.25ml冷冻管)

1元
16、种蛋(仅限于跨省调运的)

0.1元
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工本费
湘价费[2011]146号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11.46元
此项收费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系统内部结算最终价格。每本50份。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

11.46元
每本50份
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7.86元
每本50份
4、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7.86元
每本50份
5、乡村兽医登记证

4.53元
包括正、副本
6、助理兽医师执业证

2.01元
7、检疫处理通知单

6.4元
每本50份
8、检疫申报表

4.48元
每本100份
9、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44元
包括正、副本,副本带塑料外壳
10、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0.48元
11、动物检疫专用识读器

371元
12、动物免疫证

0.035元
13、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0.081元
14、针刺式免疫检疫标记章

168元
15、针刺式方形胴体检疫章

271.95元
16、针刺式白条禽检疫章

197.4元
17、滚轮针刺检疫印章

234.15元
18、滚轮检疫印章

99.75元
19、动物诊疗许可证(个人)

4.91元
20、动物诊疗许可证(单位)

5.95元
包括正、副本
21、犬耳标(牌证)

2.07元
22、耳标钳

52.5元
23、耳标针

0.8元
三、生猪瘦肉精检测费
湘价费[2007]116号
抽检比例不得少于5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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